2021-11-19 08:11:22
夫妻双方感情破裂,想要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,离婚协议关系到双方在离婚以后的具体权利义务,尤其关于孩子抚养、抚养费数额、财产分割等具体事宜,尤为重要,同时也到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顺利与否的关键,那么离婚协议内容应当如何约定呢?下面石家庄律师刘律师为您解答,离婚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:
1、表示双方均同意自愿离婚。并写明离婚具体原因,因为什么事由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。
2、婚生子女抚养问题:
A、婚生子女由谁抚养。
B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否支付抚养费,支付数额、支付方式、支付期限等,一般是抚养费数额双方自愿协定,按月支付,一直到子女满18周岁为止。
C、抚养费是否包含子女的大额医疗、教育支出。
D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行使方式,一般每月几次,次数双反议定。
3、夫妻财产如何分割:不限于夫妻共同财产,一方婚前财产也可纳入一同分割,逐一列明:
A、房产归谁所有,贷款谁来偿还,何时变更过户等。
B、汽车归归谁所有,贷款谁来偿还,何时变更过户等。
C、存款多少,归谁所有。
D、公司股权、股票、基金份额等其他财产……
4、夫妻共同债务:数额多少,由谁负责偿还等,逐一列明。
5、夫妻共同债权:数额多少,由谁负责收取等,逐一列明。
6、其他约定事项。
通过石家庄离婚纠纷律师刘律师的以上讲解,这下您明白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