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经济纠纷律师:打借条应注意哪些问题?

2021-11-19 08:11:48

害怕亲戚朋友借钱不还?打借条的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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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过别人借款的问题,一般亲戚朋友都不会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,而是就草草的打个借条了事,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样做还是有着很大的风险的。甚至一些人常常因为没有写好借条,导致借款无法收回(我在石家庄律师这么多年遇到的这种借款类的债务纠纷不下50起)。

那么借条怎么写,借条内容应包含哪些呢?

借款纠纷专家刘律师为您解答,借条应写明如下内容事项:

1、借条名称写“借条”、“借据”或“收条”,不要写“欠条”。

2、借款用途。

一般人往往不写或简单写“资金周转用”,这是不应该的。借款用于买房或买车、买什么物品,一定要写清了,如果对方借到款后没有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,那么就构成违约,可以依照约定追究违约责任,严重的甚至构成诈骗嫌疑。据此,出借人在讨要借款时就能够给借款人施加更大的压力,督促借款到期前提前还款或尽快还款,否则就要承担更不利的后果。

3、写明借款人已收到出借款项。

只写了“向***借款*元”的,不表示借款实际发生。如果写明了借款人已经收到借款,借款人就无法抵赖。尤其是借款合同无效或现金出借的情形,更要注意,防止借款人抵赖说只是想借但实际没收到借款,导致借款无法收回。

4、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姓名。

一些人打借条简简单单,只写了“今借款*元”,而不写出借人名字,主体不明确存在很大风险。写明出借人,明确双方主体身份,一是以便于产生争议时起诉立案方便,二是防止混淆出借人和借款交付人,尤其是存在中间介绍人情况下,实际转账人或现金交付人不是出借人本人,更须明确。写明的出借人、借款人姓名要和身份证姓名一直,不能用小名、曾用名或简称,一个错误就可能导致法院不能立案。

5、写明出借人的身份证号码。

一是防止出现同名同姓,二是和姓名相互印证,姓名即使写错了也能确定身份。

6、写明出借方式:现金、转账或是抵账而来等。

最好不用现金,因为很难证明。即使现金交付有也要有取款银行记录留存备用。尽量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借款,保留银行账户交易记录,在转出备注里写明用途借款字样,转账日期也要和借条日期保持一致。

7、借款金额大小写就写上,相互印证,防止篡改。

8、写明借款期限。借款到期,开始计算法定诉讼时效。没有写借款期限会导致诉讼时效起算困难。

9、写明借款利息率。

一般写月利率或年利率,尽量不要写民间口语中的“几分、几毫”导致表述不清。不写利息就是没有利息,即使口头约定或实际中支付了利息,最后一旦借款人反悔了,说原来支付的利息实际上是归还的借款,就说不清了,反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。

10、写明借款截止归还日期和利息的支付方式。

一般写利息按月每月几号支付,借款到期本息一并还清。如果对方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或还款,则构成违约,可以追究违约责任,甚至要求提前还款,充分保护出借人的利益。

11、写明违约责任:比如到期不还违约金多少,逾期利息如何计算,讨债给出借人造成的律师费、交通费、诉讼费、仲裁费等谁承担,都要写明。尤其是律师费一定要写明违约方承担,这样出借人请律师打官司的律师费法院也会判决借款人承担,减少了出借人的损失。

12、写明双方发生争议后的管辖法院。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,以便节省精力和免于浪费财力。

13、写明借款人及其身份证号码。

借款人处要本人签字并捺手印。姓名与身份证上一直,不要写小名或简称,并注明身份证号码以便相互印证。

14、写明借款日期。

借款日期与银行转账日期尽量保持一致同一天。

15、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将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。

以备将来借款不还到法院起诉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