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出资给儿女购房,是借款还是赠与?

2021-11-24 05:11:59

父母出资购房,民法典实施后如何认定

2020年12月29日,最高院发布了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一,该司法解释2021年1月1日实施,其中,关于“子女登记结婚前,父母出资购房,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”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是一致的。

但是,对于子女登记结婚以后的认定有了很大的修改,登记结婚后,现行法律条款修改为“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,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,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。”这与原来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二规定“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,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”。司法解释三规定,“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,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。”有着明显的差别。

也就是说,该司法解释实施后,子女婚后买房,父母出资的,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,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,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,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共有。

根据这一新规定石家庄专业律师建议此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,最好由父母、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,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。如果是赠与,需约定清楚是只赠与给子女,还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。如果是借款的,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。